首届中国浙东唐诗之路天姥山摄影展征稿启事 (截稿日期:2018年9月30日) 2018年07月05日  

  主办单位:

  中国摄影家协会艺术摄影专业委员会

  《大众摄影》杂志社

  浙江省摄影家协会

  新昌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中共新昌县委宣传部

  新昌县旅游委员会

  新昌县儒岙镇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

  绍兴市摄影家协会

  新昌县摄影家协会 

  中国天姥山摄影创作基地

  新昌简介:

  天姥山,位于浙江省新昌县,地处浙东唐诗之路的精华地段,自然风光秀丽,人文积淀深厚,唐代400多位诗人曾游历新昌,留下了1500多首脍炙人口的诗篇。“天姥连天向天横,势拔五岳掩赤城;天台四万八千丈,对此欲倒东南倾”,一首诗仙李白的《梦游天姥吟留别》更是成为千古绝唱。著名导演张纪中说过:“新昌风光好,处处入镜来。”这里的一条诗路、十里潜溪、百里丹霞、千年大佛、万马石渡、亿年木化石,为摄影创作提供了摄之不尽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

  为展现浙东唐诗之路研究成果,宣传浙东唐诗之路旖旎风光,通过镜头聚焦天姥山,充分展示诗路上的唐诗之韵、风光之美、人文之情,让诗路走向世界,让世人走进诗路,特举办首届中国浙东唐诗之路天姥山摄影展。

  入展设置:

  入展作品100幅  稿酬各600元。

  凡在本大展中入选的作者,都将获得由《大众摄影》杂志社颁发的荣誉证书,入展作品还将免费获得在大众摄影新媒体及合作平台“大众影廊”展示、推广的待遇。所有入选作品均可根据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积入会申请积分。

  稿酬中的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征稿规则:

  1.征稿对象:全国各地、港澳台以及海外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单幅、组照均可(组照4-8幅)。每组组照按一幅作品计算。

  2.征稿主题:一座天姥山,半部全唐诗。以浙东唐诗之路打造为契机,以描绘天姥、沃洲、石城、剡溪的唐诗为内容,以艺术的手法,聚焦浙东唐诗之路,通过一诗一景,一景一诗,以光影艺术的手法,展示唐诗,诠释唐诗,再现唐诗意境。

  3.征稿范围:参赛作品须在浙江省新昌县境内拍摄,要体现新昌唐诗意境。

  4.投稿地址:http://www.pop-photo.com.cn ,投稿作品为JPG格式,每幅作品的文件量不大于500K,长边要求600—1000像素。投稿者注册时均需填写作者真实姓名、通迅地址、邮箱、电话,身份证号,注册成功后,在投稿区发帖时只需注明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以及参考唐诗内容作简要说明(参赛作品须注明唐诗诗句、诗人姓名、诗的题目、诗的出处等信息,与新昌相关的唐诗即可,附件《新昌唐诗选》仅供参考,新昌300多首唐诗详见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jxc.gov.cn/col/col1390330/index.html)。凡因提交的个人信息不全面而影响联络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的大尺寸数据文件 (JPEG文件建议不低于8MB),请投稿者在接到通知后5天内提供,逾期未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6.本届摄影展不收任何参展费用、不退稿。

  7.主办方有权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将入选作品用于出版图书、画册及推荐相关媒体发表,并在其广告、宣传、展览、文化等活动中使用,并不再付酬。

  8.本届摄影展拒绝合作作品。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9.凡投稿作者,均视为同意并承诺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入展资格。

  10.主办单位拥有大展规则的最终解释权。

  采风接待联络:中国(新昌)天姥山摄影创作基地接待中心

  联系电话:0575—86061888   13735319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