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人老袁曾做过一段时间收集古玩的生意,常趁着空闲时间到周边城镇走街串巷收购些“小物件”。一次路过新昌某村的一户人家门口时,他发现了一块立着的石碑,石碑呈青黑色,碑面上雕龙刻字,看着像是有些年头的古物了。之后,他又听村里的老人说,这很可能是明代的古物,几年前曾有人愿意出价3000元购买,因那户人家觉得是个古物宝贝拒不出卖。老袁很中意这块石碑,心想:这么好的石碑立在门口风吹日晒的,太可惜了,既然不愿意出卖,只好用偷的了,偷了卖出去还能挣些钱花。
石碑约有七八百斤重,靠一人之力肯定偷不出来,老袁就想到了“胡子佬”阿仁(另案判刑)。2011年10月,老袁把偷石碑卖钱的主意告诉了阿仁,还专门带阿仁到放置石碑的那户人家门口进行踩点,并约定阿仁负责偷,老袁负责销赃。阿仁也算是个“实干派”,第二晚就约了“小伙伴”阿林带着小推车去偷石碑。不料,在运送石碑出村的半路上,惊动了村里的狗,为防止被村民当场逮住只能选择弃碑而逃。
石碑差点被盗引起了那户人家的警觉,特意把石碑挪进了自家院里看管。第一次盗窃失手让老袁等人觉得很不甘心,在得知石碑仍放于院内后,阿仁和阿林于同年12月3日凌晨再次实施盗窃,通过攀爬翻墙进入院内,打开大门偷运出石碑,并将石碑藏匿于阿仁位于嵊州的出租房楼下。
得手后,老袁立马着手寻找买家,可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买家。据老袁交代,2012年3月份的一天,他去找阿仁商量石碑买家的事,却从阿仁房东口中得知阿仁因盗窃已被公安机关抓获的消息,老袁当场吓得魂飞魄散,生怕合谋盗窃石碑一事事发,于是便匆匆潜逃回老家。老袁说,在潜逃的三年半里,他一直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直到2015年8月9日凌晨1点,嵊州市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将藏匿在嵊州市甘霖镇某沙场小屋内的老袁抓获归案。
经鉴定,被盗石碑系明代成化年间俞用贞墓道碑亭内的“奉天诰命”石碑碑额,花岗岩质地,双面深浮雕云龙戏珠图案,价值15000元。案发后,上述石碑已被追回发还被害人吴某。
新昌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参与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袁某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赃物被追回并发还被害人,且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故判处被告人袁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