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搬迁范围:东梅区块建设项目土地征收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坟墓。
二、申报登记及搬迁时间:上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坟墓必须在2019年9月10日前向新昌县大市聚镇东宅村民委员会申报登记并填写《大市聚镇东宅村坟墓迁移安置档案卡》,2019年10月30日前搬迁完毕。
三、在搬迁时间内不申报、不搬迁的作无户主处理。
希广大群众相互转告,遵照执行。
特此通告!
联系人:徐志军 联系电话:13732461298
新昌县大市聚镇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