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梁彬锋
燃气安全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4月1日起,我县在全县范围内启动实施瓶装燃气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跨区域经营瓶装燃气、燃气储配站管理、瓶装燃气实名制销售、非法经营、私自灌装、非法存储等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瓶装燃气在运输、储存、销售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前期摸排,县建设局联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儒岙镇,对位于儒岙镇会墅岭村和天姥新村的两处暗藏于民居内的瓶装燃气非法储存点进行查处。经检查,工作人员当场查扣225只燃气钢瓶,其中嵊州钢瓶6只、未置换钢瓶114只、超期未检验钢瓶70只、充气钢瓶14只、正常使用空瓶90只,这些钢瓶均无实名制登记;检查满载钢瓶配送车一辆,查处无实名登记钢瓶31只。
按照部署,县建设局将继续保持高压工作态势,对全县瓶装燃气违法行为实行严肃打击,为全县瓶装燃气安全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