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听取我县巩固创卫工作汇报,查阅有关台账资料,深入现场全面检查验收,并在群众中开展县城卫生状况满意度测评后,参加复查的专家对我县在巩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中取得的成绩予以肯定。省复查组指出,新昌于2006年被省爱卫会确认为浙江省卫生县城后,县委、县政府一直十分重视省级卫生县城的巩固工作,并不断加大投入,着力改善卫生基础设施,切实加强城市管理,使县城的总体卫生水平明显提高,省级卫生县城创建成果有效巩固,将报请省爱卫会再次确认我县为“浙江省卫生县城”。
省复查组指出,卫生创建活动是促进城市建设发展、改善居民生产生活环境的有效载体,是不断巩固提高的螺旋式发展过程。今后,新昌要认真落实《浙江省爱国卫生促进条例》,为爱国卫生工作的持续开展提供保障;要加快城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品位;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整治,提高城市卫生水平;要加大对公共卫生的投入,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要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市民的卫生意识。
副县长、县爱卫会主任丁虹在表态发言中说,我县将立足新的起点,统一思想,在工作标准上再提高;加强领导,在组织机构上再完善;认真整改,在薄弱环节上再改进;深化宣传,在工作合力上再整合,继续巩固深化省级卫生县城创建成果,加快打造一个卫生、文明、和谐的宜居宜业之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