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闲观光果园是休闲观光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内容,也是提升农业发展层次、拓展农业发展空间、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在休闲观光果园建设中,我县将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由政府统一规划,企业主体和农户按照市场化经营,政府给予适当扶持;基地建设与配套设施建设相结合,有计划地发展新基地,完善提升现有水果基地,并建设必要的游客接待配套设施;产业发展与宣传营销相结合,在产业发展的基础上,整合品牌,开展集中营销,扩大休闲观光果园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对休闲观光果园基地建设,县财政将实行资金补助。2011年至2013年,我县将在县农业产业化资金中每年安排200万元,扶持休闲观光果园发展,主要用于基地建设与接待等配套设施建设的补助、休闲观光果园宣传推介等;新发展基地面积相对集中连片100亩以上,且单一主体新发展基地3亩以上的,将按照品种的不同给予相应的补助,立项建设的老果园品种改造按相同标准补助;区域内已有水果基地面积在200亩以上,按照休闲观光农业的要求提升完善隔离围栏、观光游步道、停车场、接待配套设施的,按立项投资额内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每个点补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