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评议部门工作,是人民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重要形式。县政协把民主评议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及时召开主席会议进行专题研究,精心制定民主评议的实施方案。难能可贵的是,政协主席和被评议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谈心交心,明确民主评议的重要意义。并借助报纸、电视等进行广泛宣传,接受社会监督。为使调研工作不走过场,县政协注重调研的广度和深度以及政协委员的参与度,在收集大量的意见建议后,形成建议书(草案)。经过上上下下反复论证修改,最后递交主席会议协商审定。为确保民主评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得到落实,县政协及时抓好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精神的落实,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哪些是民主评议工作的重点内容?县政协站在全局高度,围绕县委打造“富裕秀美和谐新新昌建设”的目标,针对我县城市建设、农村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和群众反映的水、气污染的突出问题,选择规划、建设、环保、农业等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部门首先开展民主评议工作。通过政协大量、深入、细致的调研走访,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声音,使县委、县政府领导听到了不同的呼声,直接促进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如县委、县政府对政协就规划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非常重视,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并接受政协建议,成立由县长担任主任的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使我县的规划工作步入健康发展;针对评议建设局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县委、县政府结合调研和政协建议,完善了相关规章制度,实现建管局从建设局脱钩,为构筑“大建设”格局打下了基础;在评议环保局工作中,县委、县政府采纳政协建议,选调有关人员,加大经费投入,加强乡镇环保工作的领导力量和基础工作建设,为成功创建省级生态县发挥了积极作用;在2010年组织开展的评议农业局工作也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相关工作正在研究制订。可见,政协民主评议确实是实打实、硬碰硬的。
民主评议能否取得实效,还取决于部门本身。规划、建设、环保、农业等部门以“我要评议”的姿态,积极配合,特别是对政协提出的《建议书》,认真研究,落实措施,真正体现“以评议推动工作”的目的。事实上,在部门接受民主评议的过程中,也直接改善了被评议部门的对外形象。因为这既是“开门纳谏”的过程,也是广大政协委员了解部门工作的过程,宣传部门工作的过程,大大改善了部门的对外形象。
一直以来,县委高度重视政协民主评议部门工作,为政协履行职能提供了坚强保障。在2009年召开的全县政协工作会议上,县委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了“畅通渠道,不断完善民主监督机制”等意见。几年以来,县委对民主评议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县委常委会专门听取情况汇报、提出要求。在政协民主评议部门的《评议建议书》形成后,书记、县长都作出专门批示。在民主评议专题常委会上,分管副县长都到会作表态发言,就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正是有了县委的领导和县政府的重视,政协的民主评议工作才走出了一条民主监督的新路子,找到了一种民主监督的新载体,实现了政协工作的新突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