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地点:新昌县卫生局四楼会议室。
二、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张。
3.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试用(或实习)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4.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考核合格证明。
5.两寸照片一张,照片背后用圆珠笔写上单位及姓名。
新昌县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