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钦寸水库工程建设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浙东引水工程之一,也是宁波、新昌合作双赢的共建项目,宁波市各级党委政府非常重视这一工程建设。
一是参与移民安置规划编制,落实移民安置任务。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强沟通,提出意见建议,做好移民安置规划编制。2006年6月,宁波市召开会议,部署配合钦寸水库工程移民安置规划编制工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专门下发了《关于配合做好钦寸水库工程移民安置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甬政发〔2006〕128号);按照钦寸水库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编制要求,将移民安置任务预分解到相关县(市、区)的乡镇(街道)、村,并为设计单位提供了安置地相关资料。2009年2月,根据规划编制调整需要,市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钦寸水库移民安置任务分解方案》,并以甬政办发〔2009〕44号文印发各地执行。按照文件精神,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配套出台安置任务转移补偿办法,分解落实移民安置任务。
二是研究制订移民安置政策,落实移民安置点。宁波市委、市政府对移民安置政策的制订工作十分重视,从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编制初期就开展了专项调研、评估及有关数据的确认工作。2009年以来,市里就移民安置政策多次征求各县(市、区)和市相关单位意见,多次与新昌县进行沟通协调,并召开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专题进行研究。2010年8月23日,市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宁波市钦寸水库移民安置工作意见》,并以甬政发〔2010〕78号文印发各地执行。《宁波市钦寸水库移民安置工作意见》是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第471号令),结合滩坑水库移民工作经验和新昌县钦寸水库工程建设实际以及宁波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在与新昌方多次沟通协调的基础上形成的,坚持实行“有土安置为主,其他三种方式作为补充”的原则;安置政策体现了“适度优厚”的原则,操作上更加人性化。同时,还制订出台了移民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移民安置工作流程、移民工作目标管理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也都制订出台实施细则,形成了宁波市比较完备的移民安置政策体系。
按照政策要求,8个县(市、区)将移民安置任务落实到80个乡镇(街道)。各县(市、区)移民机构都已把安置点的相关信息及时提交给同级国土资源部门,便于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年6月,市移民办对全市安置点进行了实地踏勘,从踏勘的情况看,各地对钦寸水库移民安置工作都很重视,确定的安置点普遍较好,基本达到了“统筹兼顾、综合考虑、适度优厚、能好尽好”的要求。
三是加强移民干部培训,不断提高服务移民水平。在移民安置前进行业务培训,要求移民干部充分认识钦寸水库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经济的高度来看待钦寸水库移民安置工作,要求移民干部熟悉政策、熟悉移民、理解移民,会做移民工作,要求移民干部有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以积极的态度、规范的程序、高效的服务,扎实开展钦寸水库移民安置工作。通过培训,切实提高移民干部服务移民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抓好协调沟通,积极配合新昌方做好移民动迁安置工作。抓好迁、安两地的信息互通,从工程移民大局出发,经常换位思考,积极配合迁出地做好移民动迁安置工作,既为移民提供尽可能多的安置地信息,又尽最大努力为移民提供方便。
五是加强宣传教育,确保移民政策家喻户晓。移民政策是移民安置工作的行动指南,依政策办事是做好移民工作的根本保障。宣传好移民安置政策,使广大外迁移民认识到宁波市及各县(市、区)人民对钦寸水库移民的重视和关心,了解外迁宁波安置的优惠政策,了解安置地经济社会发展前景,使移民真心实意愿意外迁。宣传工作层次分明、各有侧重,对于移民,大力宣传宁波方面的优惠政策及有关待遇,吸引移民外迁;对于安置地群众,大力宣传钦寸水库工程建设、移民安置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及各级政府的补偿补助政策,使安置村愉快地接受安置任务;对移民干部,各地制订并落实移民干部培训计划,加大对安置地村干部的移民政策和业务培训,通过培训使他们系统掌握了移民安置政策,全面了解移民安置工作步骤和移民资金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从而为钦寸水库移民安置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形成上下一心做好移民安置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您对宁波市推出的钦寸水库移民安置地作如何评价?
答:宁波市推出的钦寸水库移民安置地完全符合《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第471号令)的要求,选择的安置地生产生活条件、基础设施、交通条件相对较好,公共服务设施完备,经济社会发展较好,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各安置地村级班子战斗力强,民风淳朴。确定的安置地既有利于移民的生存发展,又便于移民尽早融入当地。
三、宁波市各级政府在钦寸水库移民建房期间会提供哪些服务?
答:移民建房,坚持移民户自主建房的原则,充分尊重移民意愿,给移民足够的自由选择空间,让移民自主参与和监督建房整个过程。移民户建房,在符合当地村镇规划的前提下,采取“四自”方式:由移民自主选择房屋式样,自主选择工程队或施工单位,自主签订施工合同,自主监督检查房屋工程质量。各级政府将为移民提供各种服务,创造有利于移民户建房的外部环境和条件,做好移民户建房期间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在移民户建房期间、我们将提供以下服务:
(一)帮助移民户做好建房期间的各项工作。一是安置村会落实专人帮助移民户建房,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服务。二是为移民推荐或介绍建筑施工队或工程队,提供建材市场布局情况,提供建筑材料价格、建房价格等相关信息,为移民户建房当好参谋。三是提供当地闲置房源信息,供移民选择。移民户购买的闲置房必须是产权清晰、结构牢固、使用安全的住房,在买卖双方认可的前提下,由双方签订协议,并经公证处公证,办理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手续。
(二)抓好安置点的“三通一平”工作。三通:通水、通电、通路;一平:平整建房宅基地达到当地建房所要求的标高;具体标准,《宁波市钦寸水库移民安置工作意见》甬政发〔2010〕78号文件有明确的规定。此项工作,将在移民与安置村对接成功,移民与安置村签订移民户安置协议后启动。
(三)配合做好移民安置宅基地到户的分配工作。迁出地组织移民户代表赴安置地建房时,首先要明确各移民户的宅基地具体位置,根据建房规划,一般采用抓阄的方式确定具体位置,各安置乡镇(街道)、村会做好配合工作。移民户建房期间,迁出地会有具体工作人员联络协调和驻点服务。
(四)提供大、中、小三套建房图纸供移民户选择。也可视情由乡镇(街道)城建办结合当地村民建房特点,设计一些简易图纸,供移民户建房时选择。
(五)安置地会落实好移民户建房期间的临时过渡住房。移民户建房期间,安置地会安排每户一间的临时性住房,安排的过渡住房安全、整洁,能满足移民生活需要;同时,一次性提供必要的基本生活用品,如煤气、煤气灶、床铺、锅碗瓢盆等,为移民户建房期间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
(六)按规定做好移民建房相关手续的报批工作。尽管移民户建房确定的宅基地已经由规划部门划入红线规划图,但移民户还要填报建房申报审批表,经乡镇(街道)国土部门签字认可,再由乡镇(街道)城建部门下发建筑许可证。这样做,一是方便移民户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的办理;二是便于国土、城建对宅基地放样,既规范,又能约束移民超限建房。具体由各安置地结合当地实际,视情操作。
(七)移民户建房按照当地村镇规划和有关建房政策操作。各地对移民户建房的户型、用地面积、占地建筑面积都有具体要求,一些安置地对建房的层高、层数也有规定,这些会事先与移民说清楚。
四、目前,宁波的建房价格与新昌相比怎样?
答:移民建房价格既与移民建房选择的房屋结构(框架、砖混或现浇、水泥空心板)、式样(一般农房、别墅式)等有关,也与移民建房所采购的建材质量好差有关,同时还与建筑工程费有关。据我们了解,目前安置地建房价格基本与新昌相近。
五、请问移民到宁波搬迁入住后政府对移民的生产生活有哪些帮扶措施?
答:考虑到移民搬迁安置后,由于生活背景、生产、生活习俗等方面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为使移民尽快适应安置地的新环境,安置地各级政府将落实以下帮扶措施:一是建立帮扶联系人制度,乡镇(街道)干部联系村,村干部党员联系移民户,结成帮扶对子(滩坑移民外迁宁波安置后,普遍的做法是结好“三个对子”,即生活帮扶对子、生产帮扶对子和助学帮扶对子),定期走访移民户,使移民在政治上有人关心,生活上有人帮助,致富路上有人指导;二是积极抓好移民的培训,如种养技术、特色农业、地方语言和风俗习惯、计划生育和健康知识、法律法规与乡规民约等方面的培训,提高移民综合素质,为移民逐步致富创造条件;三是切实帮助移民解决实际困难,为移民有相对稳定的经济收入创造条件;四是帮助移民拓展致富途径,鼓励和支持移民发展二三产业,拓宽就业门路,增强“造血”功能;五是树立移民先进典型和自尊、自强、自信、自律表率,从政治上、文化上、经济上和民主法制教育等方面全方位地开展帮扶,使移民有事干、有钱赚,真正品尝到搬迁带来的实惠———肯干会干就有出路,勤劳勤奋就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