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听取有关部门和街道、乡镇前阶段工作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汇报后,督查组指出,前阶段,各部门和乡镇、街道认真对照各自工作任务积极行动,全面部署落实各项整治工作,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省级文明县城复评标准,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各部门和乡镇、街道要继续按照“裸地要绿化、垃圾要清理、堆放物要清运、废品收购站要搬离、保洁要成效、考核要跟上”的要求,花更大的力气,对城区环境整治的各项任务加以落实,明确职责,扎实推进整治工作。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职能交叉的问题,县创建办要牵头做好相关协调、沟通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不能相互推诿、拖延,确保城区环境整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使我县城区环境得到良好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