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县公安机关正在开展“打盗抢、斩黑恶、追逃犯、控发案”夏季治安大巡防集中行动,严厉打击抢劫、抢夺犯罪、盗窃摩托车、电瓶车和黑恶势力等违法犯罪活动。
新昌县公安局全警动员,全警上路,采取定点巡逻与流动巡逻、车辆巡逻与徒步巡逻、公开巡逻与便衣巡逻、公安民警巡逻与辅助力量巡逻相结合的方式,24小时开展巡防,同时集中优势警力对外来人口集居地或治安复杂区域适时开展集中清查,力争在行动中抓获一批盗抢违法犯罪分子,缉捕一批在逃案犯,铲除一批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隐患,推进“平安新昌”建设。
希望广大市民加强防范,做到“安全防范,从我做起”:
(一)街面防盗抢。切勿贪图方便走捷径,应尽可能走照明良好的繁华街道;把钱包放于内袋,不要放在后袋,切勿将钱包放于购物篮内;女士背包最好斜挂于右前方,不要背在身后,不要夹在臂下;边行走边打手机容易被歹徒趁机抢夺。
(二)车辆防盗抢。车辆应停放在热闹的停车地点,不要停放在黑暗的楼梯口或街角;不要将贵重物品遗留在汽车内,盗贼会打破车窗玻璃偷走钱物;摩托车、电瓶车停放时要上“U”型防盗锁;驾驶摩托车、电瓶车时切勿将手袋斜挎肩上或挂在车把上。
(三)家居防盗抢。睡觉或出门前要锁好门窗、拉上窗帘;天热要开窗睡觉时,一定要把钱包等贵重物品锁好,以防被盗贼“钓金鱼”盗窃;应与邻居守望相助,如发现可疑人物、事物应立即报警;店铺每天要把现金存入银行,不要收藏在店铺内。
(四)外来人员要登记。广大出租户要履行出租房登记备案,外来人员三日内到辖区派出所办理临时居住证,发现未登记、未办理的,公安机关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您关心的就是我们关注的,让我们携手共建平安家园!
新昌县公安局
201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