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指出,要充分认识开展清洁土壤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近年来,我省在实施“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和“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中,把土壤污染防治作为重要内容加以部署推进,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是,当前我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呈恶化趋势,特别是重金属污染和有机物污染问题凸显,已对食品安全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建设良好人居环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农业用地和污染场地为重点,以土壤污染源头治理为切入点,以土壤污染监测监控体系建设为支撑,切实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土壤环境问题,全力推动土壤污染防治从以治理为主向“预防、控制、治理”相结合转变,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方案明确,到2015年,全省形成较为完善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机制,土壤污染防治法制体系基本健全,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基本覆盖全省,主要农产品产地土壤污染得到有效控制,重大土壤环境安全隐患基本消除,主要包括:.源头控制水平、监测监控能力、控制修复工程、环境质量指标等内容。其实施步骤为启动实施阶段(2011—2012年),全面实施阶段(2013—2015年)。
方案的主要任务有,在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综合整治方面,重点是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加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治理,深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强化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在加强土壤污染监测监控方面,重点是深化工业污染源环境监测、强化农产品产地土壤污染监控和建立土壤环境监测与评价体系。在加强污染场地治理修复方面,重点是排查场地污染风险;规划治理修复任务;推进治理修复试点和规范污染场地开发利用。
方案强调,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省级部门土壤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定期分析土壤污染防治形势;加强制度建设。制定污染场地环境管理办法,明确污染场地调查、评估和修复的程序和要求;加强资金保障,要统筹安排环保财政专项资金,切实加大土壤污染防治投入,重点支持土壤环境监测、调查评估、科研试点、重大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示范和污泥处置工程;加强技术支撑,充分利用省环保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引导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技术攻关。重点抓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热脱附、重金属污染物去除和生物治理等关键、共性技术的研究推广;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保护土壤环境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扩大公众参与渠道,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清洁土壤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清洁土壤行动的良好氛围。
(通讯员 梁玉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