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财政地税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廉洁奉公,团结协调,遵纪守法;
3.具有新昌户籍,年龄28周岁以下,即1984年2月15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所学专业为财政、会计、税务三类;
5.性别不限,身体健康,容貌端庄。
二、招录程序:
(一) 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新昌县财政局地税局七楼707会议室(南明街道鼓山中路118号)。
要求应考人员亲自报名,报名时随带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复印件及一寸免冠近照一张。
(二) 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二种方式,分别采用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比例计算总成绩。
1.笔试: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人员统一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财政、会计、税务相关知识和计算机实务等,其中理论知识复习资料由县财政局地税局指定。理论知识和计算机实务考试分别采用百分制,两项成绩相加后排名(出现成绩并列则以学历高者为优先),并按规定比例计入总成绩。笔试时间为2012年3月17日(上午:理论知识,下午:计算机实务),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口头语言表达能力、回答问题的正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 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指标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并列则以学历高者为优先,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则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 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政审考察合格者方可录用。
(五) 录用
按照笔试、面试的成绩,结合政审、体检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公示3天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三、其他事项
1.试用期为三个月;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享受县财政局地税局编外用工的工资待遇;
3.工作岗位:基层分局、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地税窗口辅助岗位。
4.考试成绩、体检及考核结果、拟录用名单将在新昌县财政地税局网站(http://www.xccs.gov.cn)上公布。
联系电话:86026039
联系人:何方超。
监督电话:86048796
新昌县财政局
浙江省新昌县地方税务局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