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我县将在今年4月底完成新农合职能、机构、人员、资产、基金的移交工作;从5月1日起,县人力社保局将履行全县新农合管理职能,负责新农合管理工作。新农合管理职能的移交,将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完善运行体制,充分整合资源,提升行政效能,对于推动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县领导要求,相关部门必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按照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积极稳妥地做好新农合管理职能移交,保证移交期间工作不断、队伍不乱、政策不变,移交期间仍坚持原有统筹层次、经办管理方式及基金管理制度不变,按政策规定、参合管理方式、待遇标准和报销程序,对农村居民进行参保登记、就医管理和待遇支付,确保参合人员报销不受任何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