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原告陈柏军诉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
新昌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