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笔者了解,9月21日,县发展和改革局、交通运输局联合发文,决定从2012年9月26日零时起,载客每车次加收的燃油附加费由2.5元调整为3元。此次燃油附加费调整是本年度第三次调整,燃油附加费调整情况已由交通运输部门通过当地的报刊进行了公告,出租车驾驶员也在车辆醒目位置张贴了燃油附加费价格调整告知。
据悉,目前93#汽油零售价格已为7.68元/升,根据县发展和改革局、交通运输局《关于建立出租汽车和农村客运班车油运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已达到调整燃油附加费规定要求。(通讯员 舒继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