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我省被列入中央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实施范围。按照试点工作的要求,我县将继续帮助更多困难群众家庭改善住房条件。今年2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抓紧调查摸底,在3月底前上报救助对象名单。救助对象名单经村、镇、县三级公示无异议后,将安排一半补助资金用于启动改造建设;在年度改造验收完成后,再拨付剩余的补助资金。农村危房改造实施过程中,县建设部门还将不定期对改造房屋的建筑标准、质量安全和资金使用情况实行督查。
据悉,我县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实施七年来,已累计救助困难群众1639户,发放补助资金1310万元,促使困难群众家庭的住房条件大大改善。
(通讯员 王一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