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快讯
3上一期   下一期4  
 
标题导航
 
2013年05月02日 星期四 出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县人民法院对铬超标胶囊案件玩忽职守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
  4月28日,新昌县人民法院对铬超标胶囊案件中玩忽职守六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张柏庆(原新昌县药监局副局长)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判处被告人陈良忠(原新昌县药监局稽查科副科长)有期徒刑一年;判处被告人陆家东(原绍兴市药监局安监处处长)、梁永华(原新昌县药监局局长)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对被告人陈树声(原新昌县药监局稽查科科长)、吕丹(原新昌县药监局药械科副科长)免予刑事处罚。

  经审理查明,2007年至2011年期间,张柏庆等六名被告人在任职期间未依法严格履行对涉案企业的监督和查处职责,严重不负责任,构成玩忽职守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通讯员王丽萍张娟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快讯
   第03版:专刊
   第04版:专刊
   第06版:新昌教育
   第07版:财税之窗
   第08版:专刊
劳动最美丽
部门联动制止上礼泉违法建筑
县人民法院对铬超标胶囊案件玩忽职守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
县心理卫生协会开展公益培训活动
关于开展钦寸杯“美丽羽林”摄影比赛征稿启事
浙江新昌农村合作银行关于组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关于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今日新昌快讯02县人民法院对铬超标胶囊案件玩忽职守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 2013-05-02 2 2013年05月02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