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昌县钦寸水库工程第三、第四批移民安置分散择地工作实施细则》,为确保抽取顺序号和择地号(以下简称“抽号”)、选择安置地(以下简称“择地”)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特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抽号、择地时间和地点㈠时间安排
⑴抽取顺序号:5月18日7:00~11:00具体说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则即时完成即时结束。截至11:00,如现场无抽号人排队抽号,则抽号结束;如现场仍有抽号人排队,则顺延进行,结束为止。
⑵抽取择地号:5月18日14:00~17:00
具体说明:抽取择地号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则即时完成即时结束。截至17:00,如现场无抽号人排队抽号,则抽号结束;如现场仍有抽号人排队抽号,则顺延进行,结束为止。
⑶选择安置地:5月19日7:00~16:00具体说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则即时完成即时结束。截至16:00,如最后一个择地号已完成择地,则当天择地结束;如仍未通知进行择地,则顺延进行,结束为止。
㈡地点新林中学
㈢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告。二、抽号择地环节的规定
1.参加抽号择地时,户代表(或受委托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代表(或受委托人)新发生变化的,需重新办理相关手续并随身携带。
2.报名之后、择地之前,户内家庭成员发生变化的,户代表(或受委托人)须携带户口簿。
3.户代表(或受委托人)不按时参加抽号择地的,视作弃权;迟到的,按现场叫号推迟10个号参加抽号、择地。
4.当叫号人叫到顺序号无人参加抽号的,由下一个顺序号的移民接上抽号;当叫号人叫到择地号无人参加择地的,由下一个择地号的移民接上择地。
三、其他规定
1.户代表(或受委托人)完成“择地程序”的各个环节后,均须签名并捺手印,对所产生的结果不得更改。
2.号码均按由小到大的次序依次进行。3.报名后移民人口发生变化的,按《新昌县钦寸水库工程移民安置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4.移民报名后,开展实物评估。
5.抽取顺序号、抽取择地号、选择安置地等环节全程摄像并公证。
四、下阶段有关事项在实施前另行通告。
特此通告。
新昌县钦寸水库工程建设指挥部
2013年5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