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环保之窗
3上一期   下一期4  
 
标题导航
 
2014年06月05日 星期四 出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的通告
  2014年中高考即将来临,为保证中高考期间(5月31日至6月16日)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和休息环境,防止和减少噪声扰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现就中高考期间有关环境噪声管理事项通告如下:

  一、停止夜间建设、建筑施工许可审批,除抢修、抢险须报县环保局批准允许作业外,各建设、建筑施工单位自每日十九时至次日七时止一律停止夜间施工,在初、高中学校周围100米范围内的工地白天停止打桩、砼作业、电锯等产生高噪声和干扰学习的施工作业;6月7日至9日、6月14日至16日,在考场周围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停止可能产生噪声而干扰考生考试的生产、生活等活动。

  二、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必须严格控制音响音量,边界噪声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在居民较为集中的地带和学校附近,每天 22:00前停止产生噪声的营业活动。

  三、禁止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式从事商业经营活动,禁止夜间在居民集中区装卸货物。

  四、防止露天娱乐和集会等活动噪声扰民。

  五、严格控制机动车辆喇叭噪声扰民。

  六、举报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

  1.工业类噪声:

  县环保局 12369

  2.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噪声:

  县行政执法局 96310

  县文广局 12318

  3.建筑施工噪声:

  县行政执法局 96310

  县建管局 86939858

  4.拆迁、市政道路施工噪声:

  县行政执法局 96310

  县住建局 12319

  5.露天娱乐、集会、机动车喇叭和其他社会生活噪声:

  县公安局 110

  6. 商业经营性活动中的设备产生噪声,夜市、夜排档经营噪声:

  县行政执法局 96310

  县工商局 12315

  新昌县环境保护局

  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新昌县公安局

  新昌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新昌县建筑业管理局

  新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新昌县教育体育局

  新昌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4年5月26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快讯
   第03版:民生
   第04版:专刊
   第05版:专刊
   第06版:专刊
   第07版:专刊
   第08版:专刊
   第10版:新昌教育
   第11版:环保之窗
   第12版:健康资讯
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修编会议召开
6·5世界环境日———向污染宣战
新昌县2013年环境状况年报
我县圆满完成2013年度减排任务
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的通告
今日新昌环保之窗11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的通告 2014-06-05 2 2014年06月05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