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本次整治的对象主要是,城区范围内流动摊贩和营业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下的小餐饮单位,特别是经营场所面积50平方米及以下的小餐饮单位,包括小型餐馆、小快餐店、小吃店、小饮品店、小农家乐等。整治重点为无证照经营和流动摊贩落实“两规定三统一”的情况,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上岗,经营场所环境是否存在“脏、乱、差”现象,餐(饮)具消毒和原料进货渠道是否规范,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违章占道经营、油烟扰民等;早餐摊点规定摆放时间、摆放地点,统一摊点样式,统一摊点编号,统一经营业主服装。
本次小餐饮整治分组织发动、集中整治、巩固提高等三个阶段进行,其中6至8月为集中整治阶段,重点是整治无证照经营行为,整改经营不规范行为,鼓励和支持规范经营。按照属地负责原则和“谁存在问题,谁负责处置”、“同时存在问题,联合指导处置”的要求,各街道和监管执法部门将密切配合,分区域、有步骤地对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小餐饮单位、沿街流动饮食摊贩进行查处和取缔;各相关监管执法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与日常监管,督促小餐饮单位加大硬件投入,改善服务条件,争取早日达到规范要求。同时,各街道将按照“布局合理、设施齐全、制度完善、安全可控”的要求,合理规划、统一建设餐饮市场,引导小餐饮单位、饮食摊点入市、入室规范经营;突出特色,扶持“老字号”餐饮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对量化分级信息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