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营养餐享受的对象为我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低收入(新扶贫标准以下)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及残疾学生。本次申报资助把关严格、程序规范,低收入家庭学生均填写了《新昌县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省营养餐资助申请表》,经村(居)、社区、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核确认;其他困难类型学生均提供相关证件,学校核实并公示无误确认后,报县教体局审核,县财政局进行最终复核。
(通讯员 何芳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