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源情况
本次分配房源位于七星街道金山花园7#楼、18#楼,共计62套。
二.抽房时间
2015年1月6日(星期二)8:00-9:00签到登记9:00抽房活动仪式9:20抽号、抽房
三.抽房地点
新昌宾馆前厅二楼四.抽房规则
1.抽房人员应遵守现场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严禁在场内吸烟、喧哗,并保持良好的环境,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2.参加抽房每户限1人,抽房人以廉租住房申请表记载的“申请人”为准,抽房当天须携带抽房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户主无法亲自到场抽房的,可委托他人代理抽房,被委托人须出具有效的委托书、户主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
3.入场前,抽房人须经校验抽房通知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否则不得参加抽房。
4.抽房人须在抽房活动开始前入场,凭“抽号代码”对号就座,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的,均作弃权处理。除工作人员外,不参加抽房的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场。
5.抽号过程中,报喊抽房人三次,抽房人未在场或不作应答时,其“抽签顺序号”依次轮至末尾。待其他抽房人抽号完毕后,三次报喊抽房人仍未到场或不作应答参加抽号的,视作弃权,其所持有的“抽签顺序号”作废。
6.若因抽房人放弃抽房,导致房源剩余,剩余房源将一并作为下一批次的房源。
五.抽房程序
1.由工作人员按实际签到顺序现场编制“抽号代码”。
2.由公证人员按照“抽号代码”叫号,抽房人凭号上台抽出“抽签顺序号”,每人限抽一次。
3.由公证人员按照“抽签顺序号”叫号,抽房人凭号上台抽出“中签顺序号”,每人限抽一次。(1-62号为“中签顺序号”,取得1-62号“中签顺序号”的抽房人为中房家庭;其他为空号,取得空号的抽房人为未中房家庭)。
4.抽房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由民政部门确定的优抚对象,凭“中签顺序号”抽出“房号”;第二批为除优抚对象外的保障对象,由公证人员按照“中签顺序号”叫号,抽房人凭号上台抽出“房号”,每人限抽一次,抽房人抽出号码为最终房号。
5.抽房结果将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建设局签发《廉租住房入住通知单》,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手续,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若取得《廉租住房入住通知单》后,未在有效期内办理租赁合同,将视为放弃,抽出的房号不予保留。
本次公开抽房活动由新昌县城镇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县公证处参与抽号全过程。
咨询电话: 86335593 86335607
特此公告
新昌县城镇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