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笔者从县国税局获悉,为了适应税收现代化建设需要,切实减轻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负担,提升信息管税水平,更好地发挥增值税发票在促进经济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自4月1日起,县国税局将在全县范围内推行增值税发票升级版。
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推行范围有新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新办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营改增增值税纳税人,使用未加载税务数字证书系统税控设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存量税控纳税人),现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人使用的定额发票、客运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不纳入升级版管理。
据了解,通过推行升级版,将实现“一个系统两个覆盖”的增值税一体化管理模式。所谓“一个系统”,即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两个覆盖”则为覆盖所有增值税纳税人(包括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临时散户),覆盖所有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届时,需要通过互联网进行开票,并将最终取消报税和认证,实现增值税进项“先比对后抵扣”管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