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驻地址:
高新园区科技孵化器位于新昌高新园区灵池路5号(泰坦国际大酒店对面),建筑面积24800平方米。
二、入驻对象:
拥有高新技术成果并正在或打算实施转化的创业人才,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初创阶段的中小企业。
三、入驻条件:
入驻科技孵化器的企业和项目,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属于国家科技部等部门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中规定的技术领域,或者对我县产业提升、结构调整优化、现代农业发展有明显推动作用的技术成果转化和产品研究开发;
2.注册成立2年内或注册资金小于500万元的科技型企业,大中型企业拟培育独立企业的新项目,具有开发优势、开发实力、自我发展能力并拥有可转化为产品的技术成果的创业人才;
3.企业负责人或创办人熟悉所从事的产业、产品的研究开发,有一定经营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
4.企业具有合法营业执照,企业或投资项目产权清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管理运行规范。企业研发人员占职工总数的1/3以上,研发经费投入有保障;
5.材料、产品、生产过程均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
6.对带项目、技术及新产品来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政策支持
入驻的企业和项目,孵化培育期为3年。孵化期内,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房租优惠。入驻的企业和项目,可以在孵化培育期内,根据具体承租面积,房租享受相应优惠。
2.服务支持。为入驻企业和项目提供物业、商务、科技咨询、科技合作、项目申报等服务。
五、报名程序
符合条件并要求入驻科技孵化器的企业和项目,由企业或创办人向科技孵化器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入驻申请表、提供项目可行性报告(企业基本情况、项目科技先进性、项目的市场前景),并附营业执照复印件、负责人学历证明、专利复印件等相关资料;第一批申请时间为2015年3月24日-2015年3月30日。相关部门受理后,进行资格审查,由高新园区、科技局、经信局组成考察小组,进行考察,提出考察意见,由科技孵化器领导小组讨论批准。科技孵化器与经过批准的企业和创业人员签订入驻协议,办理入驻手续。
有意者请与新昌县科技创业中心联系。
联系人:石先生;
联系电话:13758501057,86161890(科创中心办公室);
联系地址:江南路116号(老泰坦厂区内);
相关申请表格请到科创中心办公室领取,或到新昌县科学技术网(www.zjxckj.gov.cn)自行下载。
新昌县高新技术园区管理委员会
新昌县科技局
201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