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法治之窗
3上一期   下一期4  
 
标题导航
 
2015年04月14日 星期二 出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法律进学校”活动启动
  通讯员 林相灯

  近日,县普法办与县教体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全县各中小学校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切实抓好学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据了解,开展此次活动是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深化“法治新昌”建设的总体部署,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和依法执教,推动学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开展,进一步提高全体师生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为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构建平安和谐校园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该活动从4月中旬开始,至12月中旬结束。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法治副校长作用,通过普法讲座、以案说法等形式,组织青少年学生集中学习宣传《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活动充分认识法律的规范,培养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同时,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推动落实法治教育进课堂。积极开辟校外第二课堂,开展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让学生在参与中增长法律知识,增强守法意识。此外,要加强校园文化阵地建设。围绕“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校园”这一主题,要求各学校采用墙报、校报等形式开辟法治宣传园地,在校园醒目位置建立法治宣传栏等,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学校电视、校园网、微博、微信平台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校园法治文化氛围。

  活动要求各学校以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各项制度,把学校管理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严格依法办事,切实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同时,联合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积极开展平安校园、文明校园和依法治校系列创建活动,为学校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师生有一个安全、和谐、健康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通知还要求各学校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法律进学校”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开展好各项活动,动员和吸引广大青少年学生参与,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部门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主动与学校对接,密切配合学校工作,确保“法律进学校”活动齐抓共管、协同推进。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快讯
   第03版:民生
   第04版:专刊
   第05版:专刊
   第06版:专刊
   第07版:专刊
   第08版:法治之窗
反邪教漫画
“法律进学校”活动启动
县司法局开展革命烈士纪念活动
一时贪念获十年徒刑
叶浩老矣,洪志过否?
广告
今日新昌法治之窗08“法律进学校”活动启动 2015-04-14 2 2015年04月14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