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社保局网络发言人:
网友您好,我县从2010年起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为每年100元。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前一个月向所在村(社区)办理待遇申领手续,填写《新昌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审批表》报村、乡镇街道审核,同时参保人员将要补缴的金额足额存入代扣代缴帐户中。县社保局核准待遇,从办理次月起发放待遇。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当月,填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待遇享受核定表》一式一份,加盖村公章,每月20日前报县社保局。县社保局核准待遇,从办理次月起发放待遇。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拨打我们的科室电话:86240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