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县卫计局、财政局联合对基层卫生院绩效考核体系作出修订完善,出台新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明确考核结果与政府补助、内部绩效分配相挂钩,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着力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不断调动积极性。
按照绩效考核体系,考核内容主要分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执行、居民满意度四个方面,组织管理主要考核人员培训、人员配备、资料归档、流动服务岗和健康小屋管理、重点问题整改、绩效考核等情况,资金管理主要考核预算安排、村卫生室补助到位、财务管理等情况,项目执行主要考核健康教育、健康档案、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老年人保健、规划免疫接种、重点疾病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防治、卫生信息收集和监督协查等情况,居民满意度主要考核服务对象的满意指数。考核内容以项目执行情况为主,比重超过80%。
据悉,县卫计局、财政局将联合组建考核组,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基层卫生院实行考核,考核方式包括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电话或现场核实、现场问卷调查、机构负责人述职、员工和群众访谈等。年终将实行全面考核,其余时间段将抽取重点项目实行考核,全年得分以每次考核的平均值计算。考核中,还将探索引入和建立第三方考核评估机制。
考核采用千分制。对照考核得分情况,将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对考核合格或优秀的卫生院,全额拨付核定的财政补助经费和绩效工资总量;对考核不合格的卫生院,将酌情扣减,扣减部分奖励给考核优秀的卫生院。
县卫计局要求各卫生院制定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机构内部岗位绩效考核办法等,依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将每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并认真实施单位内部和村卫生室的绩效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合理发放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