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1.男性,具有新昌县常住户口(以2015年5月1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75米以上。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驾驶证B1证及以上和3年(含)以上驾龄。
4.同等条件下,部队复退军人优先。
二、报名时间、地点、资料
报名时间:2015年5月25日至2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新昌县人民检察院大楼5楼508室,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86273816。
报名资料: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驾驶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照片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