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已受理王顺学的工伤认定申请。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编号为(2015)005号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根据国务院令第586号之规定,如你单位认为王顺学之伤不是工伤,请你单位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本局提供相关证据。逾期不提交,视为没有证据材料提供,本局将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特此公告!
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