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今日新昌》上看到县里出台了《新昌县黄标车淘汰补助实施办法》,知道黄标车排放的尾气会污染空气,如今政府大力号召民众淘汰黄标车,我就积极响应了。”日前,家住新林乡的潘先生来到报废回收公司,主动办理了黄标车淘汰报废的相关手续。
今年初以来,随着我县对黄标车淘汰治理力度持续加大,越来越多的黄标车车主开始主动申请报废自己使用多年的车辆。“黄标车普遍年份较老,还经常出毛病,修车都要花费很多钱,开起来也不舒服。”潘先生说。同时,由于我县已经要求黄标车在城市划定区域限行,从7月1日起,还增加了澄潭镇、儒岙镇、大市聚镇中心区域的限行,公安部门也全面开展限行区域内路面执法,对查到的黄标车按违反禁令标志实行处罚,而对主动申请报废黄标车的实行政策补贴,黄先生了解到这些情况后,他干脆就将车子淘汰掉,再去买一辆新车。
如今,由机动车尾气排放造成的空气污染日益突出,而黄标车则是其中的“排污大户”。“黄标车的排污标准相当于‘国四’标准的28倍,也就意味着一辆黄标车的尾气排放量相当于28辆普通车的排放量,污染可想而知。”县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推进“五气合治”,淘汰黄标车工作势在必行。
为了积极引导相关单位和个人主动淘汰高污染排放车辆,形成淘汰黄标车的浓厚氛围,我县各乡镇(街道)均按照黄标车淘汰工作任务分解名单,以主要领导挂帅、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落实具体责任人,逐一开展细致排查,做好黄标车主的宣传引导和社会稳定工作,并建立信息对接机制。
同时,我县还加强对黄标车淘汰工作的源头管理,出台《关于黄标车淘汰工作的通告》,要求自2015年7月1日起全面停止黄标车检测。截至目前,全县已实际淘汰黄标车503辆。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我县将加强督导考核,县委、县政府将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情况纳入各乡镇、部门目标责任制、生态县建设考核内容。县公安局将对各单位黄标车注销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每周通报排名,对工作滞后的单位将会同环保等部门进行重点督查或约谈,确保完成我县全年黄标车淘汰任务。对一些乡镇(街道)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还会及时进行推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