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依法受理王顺学的工伤认定申请。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编号为(2015)0915号认定工伤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新昌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新昌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