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县出台《关于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将加快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到2015年底,全县规范签约服务人数达到户籍人口的15%以上,慢性病人、老年人、孕产妇、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面达到50%以上;到2020年,全县规范签约服务覆盖一半以上人口,基本建立起目标明确、内容清晰、服务规范、政策配套、机制顺畅的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制度。
据了解,我县把开展责任医生签约服务作为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的基础,以及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手段。《意见》明确,签约责任医生由基层医疗机构注册的全科医师(临床类别或中医类别)、乡村医生或其他具备签约服务能力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担任。居民可自主选择所在辖区医保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含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站、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的责任医生,与其签订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签约周期原则上不少于一年,期满后居民和签约医生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可续约或另选签约医生。每位居民同期只能选择1名责任医生;每名责任医生签约服务人数原则上为1000—1500位居民,其中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等要有一定比例。倡导以家庭为单位签约。
责任医生将为签约对象提供防治结合的健康管理服务,主要包括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签约主体可根据签约居民的个性化有偿服务需求增加服务项目。实施“有效签约”服务,引导首诊在基层和分级诊疗,“有效签约”服务在老年人、慢性病人、孕产妇和残疾人等重点人群中先行实施,以后逐步扩大范围。
签约服务费用怎么算?《意见》明确,责任医生为签约服务对象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年收取服务费。现阶段,对经考核认定提供的有效签约服务,按有效签约人次每月5元实行财政专项补助。条件成熟后,签约服务费将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个人共同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