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县围绕“四个深化”工作,即深化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安全监管执法,全力打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攻坚战。
在县人大“一季一法”上开展新《安全生产法》专题学习,加强领导干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推动各部门、乡镇(街道)党委和政府一把手对新安法修订条款的学习、理解和执行,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同时,积极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和取证工作,督促企业继续落实三级教育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的宣传,尤其是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提高企业整体安全意识水平。
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危化品专项整治行动,坚决堵塞漏洞、排除隐患,梳理问题,强化整改,巩固各类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果。继续做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依法依规、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力度。同时,与今年重点推进的“四化融合”工作和创建“平安新昌”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确保专项整治内容重点突出,薄弱环节整改成效明显,切实消除和解决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隐患和问题。
同时,把宣贯落实“三自一保”隐患排查制度作为重要抓手,切实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日常化、常态化。严格落实属地和部门监管责任,按照“从严、从快、从狠”的要求从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整改上下功夫,对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均登记造册,做到“纸”上有数,心中有数,并以通报的形式发出预警。严格执行“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随时掌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状况,对各类重大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报告、整改、消除和有效监控,确保检查、督查结果落到实处。对重大隐患逾期不整改、整改不合格或整改无望的,采取果断措施,该停的停,该关的关,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充分发挥新《安全生产法》的震慑力,大力查处非事故类案件,对违法行为“零容忍”,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同时,进一步抓好事故防范体系建设,坚持以事故防范和管理为核心,创新监管方式,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从事后查处转变到事前预防上来,切实减少安全生产隐患,全面提高事故防范的组织协调能力、风险防控能力和科学治理能力,建立和完善安全监管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