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产品既不是药品、也不是保健品,根据我们的医保服务协议,你们零售药店是不能经营出售的。”“这个药品购买数量已超过了规定用量。”近日,县人力社保局组织考核检查组,对全县医保医药单位2015年度的服务管理工作进行现场检查考核。
检查中,检查人员根据《新昌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考核办法》规定,从医保基础管理、就医管理、医疗费用控制管理、医保目录和医疗服务执行情况、售药服务管理、参保人员就诊和购药管理等方面着手,以“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外配处方管理、药品进销存管理”等为重点,通过听取介绍、查阅资料、现场查看、查核药品账物、现场就诊人员访谈等形式,边考边查、查考结合,全面开展年度考核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当场一一予以指出,并责令立即整改。
据悉,目前全县共有职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32家,零售药店61家。人社部门在年度现场考核结束后,将结合平时日常管理、日常督查、网络监控、平时投诉、违规查处等情况,形成综合评分,评分结果与医药单位的医保费用结算挂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