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灾警报:10∶00—10∶03,试鸣信号为鸣60秒,停30秒,反复2遍,时间3分钟;
2.防灾解除警报:10∶10—10∶14,试鸣信号为连续鸣响4分钟。
届时,请全体市民了解和熟悉试鸣信号,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生活秩序。
新昌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