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在嵊州市剡湖街道花鸟市场附近抓获一名诈骗嫌疑人刘某。该人自2015年2月起,在新昌城区相继诈骗作案10起,涉案价值1.6万余元,目前已被刑事拘留。
“借领导的名义骗钱容易得手,几乎没有失手过。”在被送往看守所的路上,刘某如此告诉民警。
是什么样的幌子让刘某屡试不爽呢?原来,刘某每次作案时,都会将自己打扮得干净利落,然后专门到一些副食品店、油漆店、米店等小型商铺,借机跟老板唠嗑,谎称自己是万丰或者三花等上市公司高层领导的亲戚或熟人,然后向店主借钱或赊取香烟,最后便一去不复返。
刘某被抓前的最后一次作案是在今年5月2日。当时,刘某走进南明街道县前巷一家店买东西,称自己在万丰上班,并认识店主的父亲。临走时,假装自己身上没有打车钱,向店主王某借钱,最终顺利骗得650元现金。
城东派出所接到报案后,民警陶贤晓马上联想到一直在侦查的发生在新昌城区的另外9起诈骗案,其作案手段和嫌疑人体貌特征都非常相像,遂将这几起案件并案展开侦查,寻找案件突破口。办案民警根据掌握的线索和资料,不断调查走访,仔细筛选和排除可疑人员,终于查明嫌疑人身份,并在刑侦大队的协助下,掌握其租住地点。
据调查,嫌疑人刘某已离婚,没有工作,平时嗜好赌博,后为逃离赌债,独自租住在嵊州。为了尽早将刘某抓获归案,城东派出所组织夜巡队员,每天早上9点开始到次日凌晨3点在其出租房附近蹲守,通过三天三夜的连续蹲点,终于将嫌疑人刘某成功抓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