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就是要为人民服务的。”这是5月25日记者到巧英乡三坑村里坞坑自然村采访时,91岁高龄的共产党员吴法仙讲得最清楚的一句话。这位为村里义务保洁50年的老人已经眼花耳聋拄拐杖了,但始终牢记着党的宗旨。
见有客人到访,原本坐在躺椅上休息的吴法仙老人马上拿了边上的竹拐杖起身去搬椅子,记者和同行的三坑村党总支书记刘中联立即扶着她并抢先搬出凳子。坐定后,吴法仙老人说:“现在眼也花了,耳也聋了,腿也瘸了,不中用了。”刘中联告诉记者,吴法仙老人是小半年前坐在椅子上摔下来摔坏了腿,就一直在养子刘小华家休养。
记者的造访已经妨碍了老人的休息,不敢久留,稍作交流便起身告辞。走在里坞坑自然村的小道上,记者忆起了前两次采访吴法仙老人时的情景,仿佛看到了她拿着扫帚清扫道路的身影。
记者第一次采访吴法仙老人是在2011年“七一”前夕,当时她正在家里绑竹丝扫帚。她告诉记者,四清运动时,工作队的同志带领村民搞卫生,作为妇女队长的她就带着村里的青年妇女,在月光下到弹石路上拔草,到阴沟里清理垃圾。后来,工作队干部走了,但搞卫生的制度留了下来,生产队里派工进行三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这些小扫、大扫有工分的,我都不参加,他们不扫的几天,我自己扫,不赚工分。”
分田到户后,也就没有工分了,原来在扫地赚工分的都不扫了,只有吴法仙还坚持时常义务清扫。她说:“党员干部要当好人民群众的勤务员。砌坎、修路这些力气活我干不来,就只好扫扫地,让大家住得清爽些。”
老人说,她基本上每个月要扫坏2把扫帚,扫坏了就去捡来竹丝自己扎。当时,记者就计算了一下,她已经用坏了上千把扫帚,并以《她用千把扫帚诠释“人民勤务员”的内涵》为题,对她的事迹进行了报道。
在新昌县第三届“道德模范”颁奖晚会之后的2012年9月21日,记者再次采访了吴法仙老人。荣获“助人为乐模范”称号后,她依然不改初衷,表示会一直扫下去,直到扫不动为止。
“你们来采访吴法仙老人吧?”村民刘叶青的问话将记者的思绪拉回现实。刘叶青向记者竖着大拇指说:“这样的好人是天下少有的。她不但一直义务扫地,还从不贪占别人的东西。”吴法仙老人不但将村里给她的500元钱捐献出来修缮路廊,还把被评为道德模范获得的奖金也捐献出来硬化村中道路。
临别回望里坞坑,只见村中300年的银杏古树苍翠挺拔。记者在心中默念——吴奶奶,您没有“不中用”,您的精神将一直激励着大家,指引着我们不断前行!
书记点评
吴法仙同志用五十年的坚守,充分体现了一位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我们要学习她忠诚的信仰、高洁的操行和践行的毅力,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到实处,将“学”与“做”统一起来,共同把党员的先锋形象树起来!
——卢丽锋(巧英乡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