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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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9月06日 星期二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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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晟的政治才能和地位(上)
  据《明史》世宗本记载,明嘉靖二十年(1541)三月乙巳,新昌籍潘晟以一甲第二名及第(称榜眼),为新昌科举史上考试名次最高的历史人物之一,更为难得的是,他才能卓著,为人低调,仕途顺利,历官至武英殿大学士。明初,明太祖朱元璋大兴冤狱,诛杀功臣,洪武十三年(1380),杀胡惟庸,罢中书省,废除两千余年来的丞相制度,直接由皇帝亲统六部。洪武二十八年(1395)六月,太祖御奉天殿,敕谕文武群臣说:自古三公论道,六卿分职。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汉、唐、宋因之,虽有贤相,然其间所用者多有小人专权乱政。我朝罢相,设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分理天下事务,彼此颉颃,不敢相压,事皆朝廷总之,所以稳当。以后嗣君并不许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设立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处以重刑。但由于工作份量实在过于庞大,洪武十五年(1382年)不得不设殿阁大学士,为皇帝顾问,一开始大学士并无实权,类似今日的秘书职。明中叶后逐渐参与机要,实为内阁长官。起草诏令,代皇帝批答奏章,实际掌握宰相之权,大学士中居首者,号称首辅,其权最大,有票拟之权。明世宗嘉靖以后,内阁权力急速发展,首辅大学士的职权如同以往的丞相,但必须与宦官合作,才能执掌大政,如张居正结合冯保。

  潘晟在朝廷为官,虽身居要职,但因为各派权斗十分激烈,职位几经起落,先授翰林院编修,协纂《大明会典》。嘉靖三十三年(1554)升太子侍读、国子监祭酒等要职,主试南畿(明朝迁都北京后,南北两京各设两套朝廷高官,南畿在南京,与京畿对应)。明世宗晚年,专事静摄养生,不理朝政,于宫中设坛醮祭,命词臣起草祭祀文章。这些文章用朱笔写在青藤纸上,谓之“青词”。夏言和严嵩等人以“青词”邀宠,官居首辅(大学士),潘晟不屑于此,坚执不为。

  (唐樟荣 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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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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