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2日,我县下发《新昌县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简易发包管理办法(试行)》,对我县小额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竞包活动进行了明确和规范。经过数月的运行实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简易发包管理办法的制定,是我县招投标领域的重要创新之举。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七星街道、高新园区、建设局等单位及时组织学习《办法》精神并加强指导性意见的研究讨论,进一步统一思想;工业园区、小将镇等单位还主动与县公管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强沟通对接,文件出台后即介入小额工程发包前期准备工作,多次咨询相关业务,进一步细化、量化工作,为《办法》的贯彻执行奠定基础。
同时,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积极响应,采取措施认真贯彻实施。7月中旬,新昌工业园区率先行动并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2016-2017年度小额市政工程发包申请并实施。随后,其他5个部门、5个乡镇(街道)先后实施小额工程发包,其中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发包的为工业园区、高新园区、建设局、旅游局、人民医院及七星街道;另有小将镇、城南乡、沙溪镇、巧英乡各自在其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至9月底,全县共计完成19个小额工程项目发包,产生中包人71家次。
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表示,《新昌县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简易发包管理办法(试行)》出台并实施后,由于措施得当,取得了初步成效,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办法》在规范我县小额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竞包活动,从制度上遏制应招未招现象,减少挂靠、串标、中标企业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现象,保证工程质量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性和创新性意见,作用较为明显;二是发包竞包程序的精简和规范,尤其是倡导采用分年度统一发包的方式,大大节约了招投标各方的时间和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也得到了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的支持和认可。
记者还了解到,由于《办法》实施时间较短,建设单位实施的项目也较少,目前反映出来的问题不尽全面,但在近四个月的实施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如对《办法》及相关法律条文学习理解不够透彻、贯彻进度存在不平衡等实际问题。下阶段,县公管办将切实要求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做到思想再统一,工作再细化,监督再加强,进一步促成各项新举措落地生根、发挥实效,促成小额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竞包活动顺利开展、规范运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