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申报指南》已在新昌县财政地税局网站(http://www.xccs.gov.cn)通知公告栏公示。
请符合项目申报条件并有申报意向的单位及时通过所在乡镇(街道)与县农发办联系,具体要求如下:
1.财政补助项目:我县的财政补助项目限报茶叶和名优干鲜果产业, 申报单位须在2016年12月1日前向县农发办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2.贷款贴息项目:产业不限,申报单位须在2017年1月10日前向县农发办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逾期提交将不再受理。
上报材料格式与要求可自行上网搜索或向新昌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86032809。
新昌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