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稿对象
全县文学、书法、美术、摄影工作者和爱好者。
欢迎退役军人和在新现役军人踊跃参加。
二、征稿要求
1.文学作品:以重温退役军人当年军营中最精彩、最难忘的战斗故事,最感人、最动人的从军经历,离别军营后不忘初心、发扬传统、艰苦创业、奋发向上、奉献社会、勇于担当、超越自我的辉煌人生,以及新昌籍现役军人、驻新部队先进事迹的内容为主。体裁、字数不限。文学作品以电子稿形式投稿。
2.书画作品:以讴歌人民军队的内容为主,尺寸以四尺斗方或四尺对开横幅为主,不超过四尺整张。书画作品须在背面右下角写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草书、篆书附释文。来稿勿需装裱。
3.摄影作品:以驻新部队训练、作战、抗洪抢险以及退役军人创业等为主题。摄影作品以电子稿形式投稿,须注明作品名称并作简要说明。
三、奖项设置
1.评审等次:4月初组织专家按文学、书法、美术、摄影分类进行评审。设置一等奖各1名,二等奖各2名、三等奖各3名,优秀奖若干名。
2.奖励办法:一、二、三等奖分别发给3000元、2000元、1000元奖金及证书,优秀奖只发证书。
获三等奖以上者可作为加入相应协会的条件,优秀奖作为入会条件之一。三等奖以上和部分优秀作品,在浙江省文学内刊联盟期刊《天姥山》杂志发表。三等奖以上作品不再付给稿费。
3.限于人手,所有来稿不退还。
四、作品投寄
1.收稿地址:新昌县南明街道横街15号,县文联办公室。文学、摄影作品发送至229183614@qq.com。
2.征稿时间:自即日起到2017年3月31日截止。
3.联系人:县文联王伟兰,联系电话:86040430。
4.凡投稿者即视为认同并遵守本通知各项规定。
新昌县文联 新昌县民政局
2017年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