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6年公共预算执行情况良好。2016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940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301030万元的103%,当年增长10%,近五年年均增长12.7%;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4198万元(含省拨专款支出),增长7.4%,其中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20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同口径增长13.1%。按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计算,2016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收入、中央税收净返还、省固定结算项目补助和上年结余,减其他上解等因素后,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为392000万元,收支相平。
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2016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县人民政府及财税部门积极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县第十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决议,秉承“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科学理财、加强监管”的理财原则,努力组织财政收入,优化支出结构,深化改革,加强征管,难中求进,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了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预算执行实现收支平衡,财税工作富有成效。但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如由于产业结构对财力结构和税收结构的影响,国家和地方性有关政策的出台,刚性支出增加,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增大;财税运行和预算管理制度的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及资金使用绩效都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共财政职能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控制行政成本、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的任务仍然艰巨。对此,县人民政府和财税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安排总体可行。按照县委对全县经济工作的部署和全省财税工作会议精神,县人民政府提出了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草案。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351380万元,增长13.6%,同口径增长13%。按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收入预算加中央和省财政返还、减上交中央和省财政、其他上解等因素后,预计当年全县一般公共支出预算为398500万元,比2016年调整预算369975万元,同口径增长7.7%。
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17年预算草案和报告,符合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体现了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预算草案是可行的,实现预算措施适当,建议批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同意县财政局局长俞剑锋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新昌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此外,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对新昌县2017年政府各部门收支预算总表(草案)及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昌分中心、羽林街道办事处、南明街道办事处、七星街道办事处2017年部门预算草案进行了专题审查,审查报告附后。
三、2017年是继续全面贯彻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实施“十三五”规划发展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财税工作,既有很多有利条件,也面临不少困难和矛盾,特别是公共预算刚性支出不断增长,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
(一)助推经济发展,增强培育税收能力。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发挥重大规划、重大战略、重大项目的支撑作用。要整合与规范财政扶持政策,健全财政激励奖补机制,完善优质税源培育涵养方式,增强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活力。要认真落实国家实施结构性减税和有关清费减负政策,支持创业创新,加大科技投入力度,支持实体经济加快发展。要继续加大“三农”投入力度,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
(二)优化支出结构,努力保障改善民生。继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强化县级政府在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支出责任,进一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从严控制行政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压缩“三公”经费和会议经费等支出,切实降低行政成本。
(三)深化财税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健全完善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和政府性债务计划等内容的全口径预算体系。要重视预算中期规划,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结算、政府采购等管理制度改革。完善预算公开制度,健全公开机制,规范预算公开内容和程序,增强预算透明度。
(四)加强资金监管,提升财政管理水平。要严格实施预算法,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加强预算执行监督,健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绩效审计和考核工作机制,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管控债务规模,积极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