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林、共青林、志愿林……今年植树节前后,我县各地各部门和市民共同参与了各类义务植树活动,掀起了全民义务植树的高潮。据县林业局不完全统计,18个义务植树点共有2000多人参加义务植树,种下5万余株珍贵树种。
为切实推进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县绿化委员会首次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明确要求党员、干部带头履行植树义务,每人植树3株以上。同时,在2017年“森林新昌”建设配套政策中专门安排50万元资金,用于购买树苗等,保障植树活动开展。
在义务植树点的安排上,县林业局根据今年我县工作重点,选取了鼓山公园为县四套班子义务植树点,营造珍贵彩色森林;选取长诏水库赤坑坂为市民义务植树点,植绿护水;同时每个乡镇(街道)都建立了一个义务植树点。通过这18个义务植树点的带动,掀起了全民义务植树活动高潮。
在树种选择上,我县结合“珍贵彩色健康林建设”,选取了银杏、南方红豆杉、香樟、池杉等珍贵彩色树种为植树苗木。县林业局有关技术人员表示,随着这些树木的成长,将有效改观我县各类公园的景观效果和水源涵养能力。同时,提醒各植树点要做好新植树种的后期管护工作,提高成活率。
链接:新植树苗管护措施
根据造林地苗木生长发育状况、立地条件、天气状况等确定抚育时间、抚育措施和抚育次数,一般每年抚育1-3次。
1.浇水。造林时应浇透定根水,造林后可根据天气、土壤干湿度、苗木生长发育状况等进行浇水。
2.松土。因土壤板结等严重影响苗木生长发育甚至成活时,宜及时松土,松土应在苗木周围50厘米范围内进行,并做到里浅外深,不伤害苗木根系。
3.除草。杂灌杂草影响苗木生长发育时,宜进行割灌除草、除蔓,除去苗木周边1米以内的杂灌杂草和藤蔓。
4.施肥。苗木成活后,根据苗木生长状况,可施一些肥料,肥料要注意氮、磷、钾的搭配。
5.补植。造林后一个生长季或一年内,根据造林苗木成活状况及时补植,补植应用同龄苗木;对具有萌芽能力的树种,因干旱、冻害、机械损伤以及病虫危害造成生长不良的,可采用平茬措施复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