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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已有29人因规避执行被拘留
 
2017年05月03日 星期三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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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破难一号”让“老赖”无处藏身
4月已有29人因规避执行被拘留
执行干警当场抓获一名“老赖” (梁军 摄)
执行干警查封涉案房屋
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孙建焕作动员讲话
  “执行难”,一直是困扰法院工作、影响司法公信力的“老大难”问题。从4月15日开始,县人民法院启动“破难一号”执行攻坚大会战。本次大会战主要由房屋腾退、打击拒不报告财产、清理小标的案件、打击拒执犯罪等四大专项行动组成。

  经过半个月的攻坚,专项行动取得良好效果。从4月15日至4月30日,共拘传被执行人69人,拘留29人,执结97件,和解5件,到位标的金额1664.69万元,并腾退房屋10处,共计6735.35平方米,已全部交付申请人,给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带来强有力的司法威慑。

  记者 俞晓委  通讯员 求金霞

  恶意欠债6万元被拘15天

  4月21日,被执行人李某因拒不申报财产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撞到了“枪口”上,被县人民法院司法拘留15天。

  2013年3月,俞某与李某签订买卖合同,俞某将砂轮、办公桌椅、空调、复印机等财物折价10万元转让给李某。签订转让协议时,俞某便将财物交付给了李某,可收到物品后的李某却耍起了赖,只支付了4万元转让费,剩余的6万元迟迟不肯付清。

  2016年4月,多次讨要欠款未果的俞某将李某告上了法庭,经县人民法院判决,俞某胜诉。官司是赢了,可这钱还是讨不回来。无奈之下,俞某申请了强制执行。立案受理后,执行干警张焕成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发送了执行通知书、限制高消费令和财产申报令,责令其如实报告财产情况,及时履行还款义务。可李某签收后,置若罔闻,不理不问,还和执行干警玩起了“躲猫猫”。经查,李某系城南乡某村人,在某公司上班。自2017年1月起,执行干警前后6次赶赴李某所在公司、住处及老家寻找,并多次传唤,但其拒不到庭。

  鉴于李某逃避、抗拒执行的行为,4月21日,县人民法院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袁文勇带执行干警,赶赴李某所在公司,将李某拘传至法院,要求其及时履行还款义务,但李某仍以各种理由推诿。见此情形,执行干警张焕成向其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并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看到执行干警开始办理司法拘留手续,李某慌了,连说自己有钱,可以打电话让家人把钱给送过来。

  虽然李某最终愿意履行债务,但基于其漠视法律、恶意欠债的恶劣行为,县人民法院还是对李某采取了司法拘留强制措施。“为了6万元钱,不仅上了黑名单,闹得公司里人人皆知,现在还要被拘留15天,真是得不偿失。”在被送往拘留所的路上,李某后悔不已。

  开着豪车的“老赖”当场被拘传

  家住七星街道某村的“老赖”竺某,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竺某在经营某印染公司期间,长期向申请人江阴市某染料公司购买纺织印染所需的化工材料。2015年4月,经双方对账确认,竺某尚欠货款35万余元。经多次催讨,竺某仅支付了6万元,尚余29万余元未付清。之后,不管对方如何催讨,竺某就说“没钱”,且为躲债长期外逃。无奈之下,该染料公司申请了强制执行。

  4月19日17时,县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电话,称“老赖”竺某出现在其老家。该案执行法官迅速反应,一方面告知举报人盯紧竺某,随时报告动态;另一方面,立即组织执行突击小组,赶赴现场实施抓捕。

  不到20分钟,县人民法院突击小组在某村内小道上截获住正要开车外出的竺某。原来一直“哭穷”的竺某竟然开着一辆奥迪Q5,而且还是高配版的,执行法官还在车内搜出了车主署名为竺某的车辆行驶证。据此,执行法官初步断定竺某应当具备履行能力,当场将其拘传至法院。

  坐在执行谈话室中的竺某,面对摆在面前的事实证据,知道这回再也赖不掉了,表示愿意以车抵债。根据目前的状态,县人民法院对竺某作出了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之后将根据竺某的表现进一步采取相应的措施。

  强制执行也有温情的一面

  强制执行并不是以暴制暴,也不是一味地采取强制措施。个案不同,执行方法也不尽相同。“破难一号”执行攻坚大会战启动首日,市中院督导组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组成混同执行团队,妥善执结了一起涉老涉困强制腾房案件。4月20日,被执行人陈某之父陈大爷主动搬离涉案房屋,并将钥匙交于执行法官。

  2011年,被执行人陈某以其名下一套房产作为抵押,向新昌农商银行贷款15万元,后因未能及时归还银行贷款而被银行提起诉讼。该案进入强制执行环节后,执行干警在对涉案房屋进行实地查封时发现内有住户陈大爷。经调查发现,陈大爷系陈某之父,几年前老伴因病去世后,陈大爷很快就中风在床,生活不便,失去了收入来源。儿子陈某外出躲债后,陈大爷就一人独居在涉案房屋内,这也是他唯一的住房。

  自2016年2月该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曾先后十余次上门做陈大爷的思想工作,要求其配合腾房。可陈大爷态度很是强硬,拄着拐杖,把怒气、委屈全部撒在了执行干警身上,声称不解决住房及生活保障问题,就拒不搬出。考虑到陈大爷的现实情况,县人民法院事先制定了详细的腾房预案,在社区代表的现场监督下,在两级法院的共同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还款本息由27万元降至20万元,陈大爷于7日内搬离房屋。事后,县人民法院还主动帮助陈大爷联系了所在的街道、社区,帮助其申请低保。

  惩治“老赖”,法院有“狠招”

  让欠债的不再是“爷”

  这三个案件是县人民法院开展“破难一号”执行攻坚大会战的一个缩影。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然而,还是有不少人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还将赖账视为理所当然之事,以致于有人戏称“欠钱的才是爷”。为切实破解执行难题,县人民法院立足区域特点,创新工作思路,扎实工作,频频亮出“治赖狠招”。

  招数一:“限赖”组合令

  躲猫猫、隐匿财产、转移资产,“老赖”们的赖账招数层出不穷,对此,县人民法院联合公安、工商、银行等部门,出台了不少“限制”措施,让“老赖”一案失信,处处受限。

  财产申报令:迫使被执行人主动向法院申报财产;

  限制高消费令:让失信被执行人在置产置业、融资信贷及坐高铁、乘飞机等方面处处受限;

  悬赏令:对“老赖”公开悬赏执行,鼓励知情人提供“老赖”下落和财产线索。

  招数二:“面子”攻势进行公开曝光

  “两个一律”: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一律纳入失信名单,一律进行公开曝光。

  “两个应当”:对未有效执结的被执行人,原则上应当司法拘留;对隐匿行踪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原则上应当网上布控。

  2016年以来,县人民法院利用法院微信公众号、视听新昌微信公众号、新昌信息港等平台,以图文并茂的形式曝光“老赖”985人次,鼓励申请人、本院干警、社会群众等利用朋友圈积极转发“老赖”信息,迅速扩大曝光信息的受众群体和范围。对764名“老赖”进行网上布控,全面压缩“老赖”的生存空间,让其无处可躲。

  招数三:对8种情形“老赖”保持司法高压

  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对构成“拒执罪”的八种情形进行了明确。县人民法院根据该司法解释,对无视法院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老赖,奉行触线即启动追责程序的原则,保持司法高压,依法重拳打击,绝不姑息。2016年以来,县人民法院联合公安、检察机关严厉打击“拒执罪”,共移送11件13人,违法制裁率位居全市法院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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