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石雯
“案发后,嫌疑人潘某还一直希望通过炒股把钱赚回来。”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张楠楠在采访时表示,和以往非法集资案主角把钱拿来吃喝玩乐不同,潘某把非法集资来的资金全部投向了股市。目前,潘某因涉嫌集资诈骗被刑拘。
以“过桥贷款”名义“借走”1200万元
6月1日,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里,十几位市民一起赶来报案,都说自己被人骗了。其中一个姓贺的女士情绪激动,说自己被骗了300余万元。10多个人七嘴八舌也说不清案情,经侦大队民警挨个给他们做了笔录。办案民警张楠楠接待了受害人潘先生。
潘先生老家在南明街道新联村。潘先生告诉民警,2年前的一天,他姐姐带了潘某来找他,说潘某专门给企业借过桥贷款,人很可靠,利息也付得很及时,让他可以把闲钱借给潘某。
潘先生说,潘某和他是同个村的,之前并不认识,只听说过潘某在新昌做服装生意。但因为姐姐的介绍,潘先生决定试试,借给潘某10万元,约定月息2分,每两个月付一次。1年时间下来,潘某付利息很及时,潘先生又借了他9万。但到了今年年初,在付了一次利息后,潘某开始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付利息。潘先生电话催了很多次,潘某却干脆玩起了失踪。
张楠楠发现,其他受害者的情况和潘先生差不多,只不过潘某支付给受害人的利息1.5%-4%不等。其中损失最大的贺女士说,一开始他借给潘某200万元,每次的利息再加到本金里,至潘某失踪时,潘某已经欠她300多万元。
“我们发现,从2012年至今,加上利息,潘某从受害人手里一共借走了1200万元。”张楠楠介绍。
借走的钱都用来炒股和付利息
被潘某“借走”的1200万元真的是借给企业做过桥贷款了吗?当民警询问受害人是否知道潘某借钱的目的时,有受害人表示,听说潘某在炒股 ,不知道钱是不是被他亏掉了。
于是,办案民警兵分两路:一路民警接触潘某的家人,让他们联系潘某回新昌说明情况;另外一路民警马上调查了潘某的股票账户,并发现短短五六年时间里,潘某已经亏了500多万元。
“我们初步推断潘某借来的钱大多数用来炒股和支付利息了。”办案民警表示,根据受害人提供的情况,他们认为潘某存在非法集资嫌疑。6月27日,有受害人在街上认出外出的潘某后马上报警,潘某落网。
潘某,50岁,在新昌经营一家服装店,起先生意不错。2009年,潘某开始炒股,但总是亏多赚少。“一开始觉得是自己技术不好所以才会亏钱,后来借了钱来炒还是亏,越亏越想赚回来。”潘某告诉民警,最近几年,他一直陷在股市不能自拔,自己的钱亏完了,他就开始借钱炒股,但还是亏,前前后后已经亏了500多万元。
潘某交代,除了炒股亏掉的钱,剩下的500多万元他用来付了高额利息。潘某说,有时候他刚买了新股票,股价跌了他还想等着涨回来,但为了按时付利息,他只能亏着卖了。所以后来窟窿越来越大,实在还不起,潘某只能一走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