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下午,县国土局召开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登记业务专题培训会。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各国土所所长及经办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会议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和业务知识进行了讲解,其中重点解析了如何妥善解决宅基地及住房历史遗留问题、登记流程与办件注意事项、登记申请材料与审核要点,在运行上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