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法治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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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09日 星期四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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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能否以车辆被损坏为由拒缴物业费
   【案情简介】

  李某为某小区的业主,早上上班去开车时,发现自己车辆的车头被刮擦并凹陷变形,后去物业公司查看监控,由于李某的停车处不在监控范围而未能查到肇事者。李某一气之下去找物业服务公司理论,认为自己每年都在按时交物业费,物业公司理应看管好自己的车辆,现物业未看管好自己车辆,要求物业公司赔偿车辆维修费用,并拒缴当年物业费。

  随着车辆的不断增加,停车已是很多小区面临的难题,并且小区内只要有可以停车的空地都可能被停上车。由于车与车之间挨得近,一不小心就会发生刮擦事故,事后又难以找到肇事者。当被刮擦的车主找不到肇事者时,就会找物业公司,认为物业公司是业主花钱提供服务的企业,对小区的停放的车辆具有保管义务,现车辆被刮擦,物业公司违反了保管义务理应赔偿。

  【律师点评】

  浙江越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兴波:物业公司到底该不该赔呢?首先要明确业主与物业公司是什么法律关系,一般意义的物业服务合同而言,业主在小区停放车辆并不是一种保管关系,而仅仅是物业服务中的停车管理关系,所以从这个层面上讲物业公司是不需要承担因保管不善而承担赔偿责任。但从另一个层面上讲,物业服务合同中往往约定有安全保障义务,物业公司具有安保责任,那么如果物业公司在履行安保责任中具有瑕疵,如人员配备数量不足未安排巡逻,保安上班脱岗等未能提供约定服务标准,是可以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要求物业企业承担因违反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安全保障义务而承担赔偿责任。当然,最终要承担多少赔偿责任应结合其过错程度、物业费收取标准等综合因素确定。另外,业主以此来抗辩拒缴物业费也是可以考虑减免部分物业费,但不可全部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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