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至15日,县农污办组织建设、农办、财政、环保等部门,对全县16个乡镇(街道)的农村污水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开展考核。
据悉,为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持续运行,我县出台了《新昌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考核工作坚持“完善机制、注重实效”原则,考核结果将作为安排年度县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运行维护奖补资金的主要依据。
考核组此次抽取了每个乡镇(街道)的4个行政村,每个行政村抽取不少于10个管网窨井及处理终端进行突击检查。针对检查中存在的管网未及时运维清理、宣传教育有待加强等问题一一记录在册,要求各乡镇(街道)及时改进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