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上的钱不够花,就想着法子偷点中华香烟来奢侈一把。两男子来到新昌专挑小型超市进行真假香烟调包,成功调包61包硬壳中华香烟。日前,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此案,被告人杨某、王某犯盗窃罪,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杨某今年42岁,家住临海,小学毕业后就开始四处打工,34岁后辞职回家,一直以炒股为业。王某和杨某是老乡,常有往来。2016年6月27日,杨某驾车约王某一起出去“办事儿”,王某很好奇,杨某就在车上说了自己的调包计划并预演了一遍。随后,两人来到儒岙镇。由于小超市的老板警觉性比较弱,两人就专挑这样的小店下手。事先,杨某从网上买来了十条假的硬壳中华香烟放在车上,选定目标后,随身携带几包假烟,进入小超市假装要买烟。杨某向超市老板要两包硬壳中华香烟,接过香烟后故意问王某要不要抽,王某就按事先商量好的台词说中华香烟不好抽,平时习惯抽阳光利群,这时杨某就要求换烟,趁老板转身拿烟或者找零的时候,就把真假烟调包了。
两人互相照应,在儒岙15家超市上演了同样的把戏,成功换得30余包硬壳中华香烟。继而两人开车到其他地方转悠,拔茅10余家超市和大市聚7家副食店也接连中招。两人有时还互换角色,遇到店小点的,还一人前往作案。经过一天的“忙碌”,杨某和王某成功顺走了61包硬壳中华香烟。回到临海后,两人把香烟一人一半分了。
经鉴定,杨某网上购买的香烟为假冒注册商标伪劣卷烟。被调包的61包硬壳中华香烟评估价值为人民币2745元。
今年2月18日、4月18日,被告人杨某、王某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11月7日,杨某、王某分别缴纳赃款1400元和1345元。
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结合各种量刑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